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

轉知:攝影比賽

101年花蓮縣「小小眼睛大大世界」數位攝影比賽實施計畫
一、計畫目的:
為激發學生在攝影學習過程中,仔細觀察周遭環境中一幅幅動人的畫面,並期望孩子藉此關心他人、關心我們的環境,營造愛地球、重環保、結合裸露地綠美化,營造美化家園減少逸散掦塵之理念,傳達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以尊重、友愛的思維,並藉著一幅幅照片述說動人的故事,讓社會充滿溫馨祥和與重視環境保護等議題
主辦單位將聘請資深攝影教師的評審與講評,提供學生更上一層觀摩、學習的機會,共同提升數位科技的應用能力。
二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花蓮縣政府
(二)主辦單位:花蓮縣政府教育處、花蓮縣環保局
(三)承辦單位:花蓮縣教育網路中心、花蓮縣北昌國小
三、主題說明:
(一)校園采風:舉凡校園中人物、環境(如校園祼露地綠化美化)、活動……等等均可,用鏡頭尋找校園中最溫馨、最友善、最特別或最令人感動的畫面與故事。
(二)校外掠影:舉凡社區或家庭中人物、環境(如社區營建工地創意綠籬社區空地綠美化等美的故事、活動…等等均可,用鏡頭尋找社區中最溫馨、最友善、最特別或最令人感動的畫面與故事。
四、收件日期:
2012 11 12 日至 11 19 2400止。
五、收件方式:
(一)主辦單位僅收電子檔,檔名格式一律為:校名_姓名_主題名稱.jpg,例如:北昌國小_王小明_環保一起來.jpg,並請將檔案上傳至花蓮縣教育網路中心競賽專屬網頁:http://www.hlc.edu.tw/photo101
(二)需於網站中填寫相關資料:如學校、班級、作者姓名、指導老師、拍攝時間、拍攝地點、拍攝工具、照片主題名稱、照片內容描述(300字以內),以完成報名手續,資料填寫不全者取消資格。
六、參賽資格:
花蓮縣國、中小學生均可參賽,每人同一類組至多以二件作品為限。
七、參賽組別:
國中組:共分2類:校園采風、校外掠影。
國小組:共分2類:校園采風、校外掠影。
八、參展辦法:
(一)投稿照片須符合該項主題,不符主題一律取消資格。
(二)限本人之創作,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,主辦單位有權對冒名頂替之作品追究責任;其屬事後發現,亦得取消該參選資格或得獎名次並追回獎品及獎項。
(三)不得人工加色、改色、劃線、裁切、接圖、翻拍、去線、格放、留邊、護貝、裝錶,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。
(四)作品畫素品質須在 300 萬畫素以上JPEG格式,保留原始 EXIF 資訊,不得以人工後製方式加大檔案。
(五)拍攝時間不限,但須未曾公開發表(公開發表之定義:平面出版、公開展覽、網路發表包含部落格、參加攝影比賽入選佳作以上者,其他參賽者有舉證之權利與義務,對於主辦單位之判定,參賽者不得有異議)。
(六)參加者勿上傳違反善良風俗之不雅照片,如上傳違反善良風俗之不雅照片,主辦單位有權刪除該照片與資料,不需經過上傳者同意。
(七)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將辦理公開展覽,並獲選為102年度教育處、環保局各項文宣、活動手冊等等封面,並有出版及相關使用權利,且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凡得獎之優選作品,須交付原始規格數位圖檔。
九、評選辦法:

主辦單位將邀聘攝影及美學等專業人士,組成評審委員會,公開評審。
評選標準:
(一)意念及主題表達(40%
(二)技巧及構圖(30%
(三)創意(30%
十、入選與得獎公布:
得獎者名單與作品於 2012 12 7 日公布在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頁。
十一、頒獎日期:
主辦單位將擇日於 2012 12 月中進行頒獎(日期另行通知)。
十二、獎勵辦法:
  1. 金獎:國中組、國小組每一類別各錄取乙名,參賽學生3000元禮 券,指導老師及參賽學生獎狀乙面、獎品一份。
  2. 銀獎:國中組、國小組每一類別各錄取3名,參賽學生2000元禮券,指導老師及參賽學生獎狀乙面、獎品一份。
  3. 銅獎:國中組、國小組每一類別錄取各5名,參賽學生1000元禮券,指導老師及參賽學生獎狀乙面、獎品一份。
  4. 優選:國中組、國小組每一類別錄取各10名,參賽學生500元禮券,指導老師及參賽學生獎狀乙面、獎品一份。
  5. 佳作:國中組、國小組每一類別錄取各20名,參賽學生200元禮券,指導老師及參賽學生獎狀乙面、獎品一份。
十三、公開展覽:
凡獲得金、銀、銅獎之作品,將輸出後擇期公開展覽。
十四、檔案上傳首頁畫面:


cut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